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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考试章节解析: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
作者:泽稷小编 发布时间:2019-03-04 16:49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泽稷教育小编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第二章第二节)的考点。一起来看看吧
 
  (一)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基本规定
 
  1.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
 
 
  2.基本要求
 
  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遵循审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计算各项风险控制指标。
 
  (二)证券公司从事相关证券业务的净资本标准
 
 
  (三)证券公司应持续符合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1.风险覆盖率不得低于100%;
 
  2.资本杠杆率不得低于8%;
 
  3.流动性覆盖率不得低于100%;
 
  4.净稳定资金率不得低于100%。
 
  (四)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相关要求
 
  1.净资本指标与上月相比发生20%以上不利变化或不符合规定标准时,证券公司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全体董事报告,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全体股东报告。
 
  2.证券公司应当在每月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月度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
 
  3.证券公司的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达到预警标准或者不符合规定标准的,应当分别在该情形发生之日起3个、1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说明基本情况、问题成因以及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期限。
 
  (五)监管措施
 
  1.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报送或者编制方面问题的监管措施
 
  证券公司未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报送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或者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漏报以及虚假报送情况,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情况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责令处分有关人员等监管措施。
 
  2.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监管措施
 
  证券公司净资本或者其他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并报送整改计划,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证券公司未按时报送整改计划的,派出机构应当立即限制其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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