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省会陆续开始发布关于2019年凯发网站安排的公告通知,泽稷小编今天也是给大家整理了,内蒙古、连云港、江西、福建、安徽黄山、合肥、6个地区的报名通知,大家按需查看
内蒙古
2018年11月11日-2018年11月30日,缴费时间:2018年11月11日-2018年12月5日。请参加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朋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连云港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连云港地区)报名通告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7号)要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9年5月举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我省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地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4.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上述所在地包括13个设区的市及常熟、昆山、沭阳等16个行政区域,各行政区域可根据本地考生报名情况在辖区内自主调剂考点。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我省2019年初级资格考试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30日。
四、报名费用
(一)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我省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二)收费方式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其考试相关费用自行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缴纳。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5月3日-10日。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七、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八、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19年5月31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具体查询时间请关注网站通知。
九、资格审查
我省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取消考前现场资格审查,改为考生领证时核对相关证件及材料;同时,自2019年起,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发放初级资格证书时,应对照报名条件和报名地点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地点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或以上学历证书(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19年7月);
3.相关报名所在地的证明材料,其中:
在职在岗人员户籍证或者居住证,或者其他证明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及学生证;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十、其他事项
1.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还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2.请广大考生通过官方途径了解相关考试政策和信息,考生如有疑问,及时向报名考区管理机构咨询相关事项,谨防上当受骗。
连云港市财政局咨询电话:85521542、85521543
连云港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江西省
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情况的公告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2019年5月举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4日-28日。现将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时,请登陆江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www.jxf.gov.cn)会计频道或江西会计网(http://acc.jxf.gov.cn)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报名入口,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上传照片。
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作为合格证书上使用的照片。因此,在上传照片时,报考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正常上传。
照片审核通过后,网上支付报名费,并在网上订书及缴付订书款,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信息表和报名回执表。
报名成功的考生如需开具发票,在报名结束后到现场报名点领取,具体时间以各设区市财政局公告为准。现场报名点见附表。
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地点原则:
1、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2、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3、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9年度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江西考区)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五、考试用书
2019年考试用书可在网上报名交费的界面实行网上订书,选择快递的考生订书后由江西省财政厅图书发行站统一将考试用书寄送给考生。网上订书事宜可咨询江西省财政厅图书发行站,联系电话:(0791)86283600。
六、其他情况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无法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请在报名期限内携相关报名材料到各地现场报名点审核报名,详询各设区市财政局或以各设区市财政局公告为准。
附表:现场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区域联系电话地点
福建
福建省直考区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知
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福建省会计考办的通知,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进行,现就福建省直考区报名及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省直报名点考生为:福州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闽单位、驻闽部队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未填写工作单位的平潭综合实验区考生,应提供平潭户籍证明(户口本)。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二门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方式,《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四、网络报名、现场审核时间地点及网络缴费
1、网络报名日期:考生应于2018年11月1日至26日(全天24小时)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
2、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考生应于2018年11月25日至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有关报名资料到福州市华林路135号财政办公大楼(原担保大厦)一楼考试报名服务窗口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3、网络缴费及报名费票据打印时间: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应于11月25日至11月28日期间通过报名网站进入缴费平台进行网络缴费,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成功。考生可凭网上缴费平台自动生成的22位财政票据识别码于2019年5月11日之前至福州市华林路135号财政办公大楼一楼自助打票机上打印考试报名费票据。
五、现场审核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信息表1份(有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确认章)。企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交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六、教材及考试大纲的征订
考生可自行在2018年11月20日-30日登录福建省会计考试教材征订配送网(http://ps.kjjxjy.com)进行征订。
七、打印准考证及查看考试成绩时间
打印准考证及查看考试成绩请关注福建会计信息网上的有关通知或通告。
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23日
安徽黄山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黄山考区报名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2019年度考试工作安排,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黄山考区报名工作定于2018年11月5日开始,实行网上报名。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一、报名网址及时间
网上报名采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报名注册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缴费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至12月5日。
二、报名条件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即考生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后,由发证部门对考生的考试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及发证。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三、报名流程
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报名点网上审核照片—照片审核通过,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
四、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6元。
五、网上缴费
全省统一开通中国工商银行网上缴费平台,完成考生报名费网上支付。该平台支持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行卡及其他各家商业银行的银联卡(指卡号“62”开头、卡面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
六、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七、准考证领取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考试系统下载打印,省会计考办于2019年4月11日前发布打印准考证起止日期。
八、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初级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申领初级资格证书。
九、承诺制度
我省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考生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报名条件作出承诺,因报名时的条件不符合或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不能发证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相关注意事项
(一)鉴于考试报名、发票开具、证书发放等事项均由市级会计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请考生务必关注市级财政部门凯发网站的公告。
(二)会计资格证书印制将直接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和成绩,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年月等关键信息,务必做到准确无误。考生因代报名产生的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责任自负。
(四)“网上支付”须知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及公告,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3、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大约5秒种后,系统会自动提示“支付成功”;
4、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如果由于网络、机器等原因系统未提示“支付成功”,系统后台会及时对账,请考生于次日12时之后注意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
(五)考生网上报名及支付成功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状态是否显示“报名成功”,并打印“报名回执表”备查。
(六)考生网上缴费咨询可直接联系报名当地工商银行,也可使用工商银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88;安徽省工行业务咨询电话:0551-62667202、62667212。
(七)省会计考办凯发网站的技术支持电话:0551-68150344。
(八)黄山市各区县会计考办咨询电话: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3日
合肥
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肥考区报名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7号)精神,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19年5月举行,实行无纸化考试。现就我市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一、报名网址及时间
网上报名采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报名注册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至11月30日,缴费时间为2018年11月5日至12月5日。
二、报名条件
合肥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即考生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后,由发证部门对考生的考试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及发证。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三、报名流程
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生成报名注册号—报名点网上审核照片—照片审核通过,登录系统进行网上交费—报名结束。
四、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12〕85号文件规定,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6元。
五、网上缴费
全省统一开通中国工商银行网上缴费平台,完成考生报名费网上支付。该平台支持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行卡及其他各家商业银行的银联卡(指卡号“62”开头、卡面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
六、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9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七、准考证领取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考试系统下载打印,市会计考办于2019年4月11日前发布打印准考证起止日期。
八、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初级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于2019年5月11日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申领初级资格证书。
九、承诺制度
我市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考生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报名条件作出承诺,因报名时的条件不符合或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不能发证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相关注意事项
(一)合肥市会计考办负责组织实施本地考试报名、证书发放等事项,地点:合肥市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服务窗口,潜山路与休宁路交口,工作日朝九晚五。
(二)会计资格证书印制将直接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或jpeg格式。考生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和成绩,或影响证书制作和领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年月等关键信息,务必做到准确无误。考生因代报名产生的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责任自负。
(四)“网上支付”须知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及公告,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3、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大约5秒种后,系统会自动提示“支付成功”;
4、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如果由于网络、机器等原因系统未提示“支付成功”,系统后台会及时对账,请考生于次日12时之后注意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
(五)考生网上报名及支付成功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状态是否显示“报名成功”,并打印“报名回执表”备查。
(六)考生网上缴费咨询可直接联系报名当地工商银行,也可使用工商银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88;安徽省工行业务咨询电话:0551-62667202、62667212。
(七)省会计考办凯发网站的技术支持电话:0551-68150344。
(八)合肥市会计考办咨询电话:0551-63532014
合肥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23日